教师师德失范曝光台——2026年第7期
浏览次数:1 发布时间:2026-09-15

案例剖析:
案例一
2025年7月,某小学教师苏某,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私自征订教辅材料并牟利,被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案例二
2025年12月,某校党总支书记,对教师违规征订教辅材料监管流于形式,履职不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被给予警告处分。
案例三
2026年1月,某中学教师高某某,组织本班学生有偿补课,违反《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被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请全校教师以案为鉴知敬畏,防微杜渐守初心,牢固树立底线意识,自觉践行良好师德,时刻铭记自身使命,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用实际行动践行师德规范,恪守教育底线,争做“四有”好老师。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门户网站供稿 (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教科室 2026年9月15日编辑转发)
一审一校:刘通 二审二校:黄勇 三审三校:郭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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