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党支部召开“以案促改”组织生活会
浏览次数:3646 发布时间:2019-03-29
根据局党组文件精神和市三高党总支具体要求,3月28日下午,第二党支部全体党员在党支部活动室召开了“以案促改”组织生活会。
会上,第二党支部书记张晓辉传达了市教育体育局党组转发《中共平顶山市纪委印发<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全体党员同志认真学习精选案例,吸取教训,反思不足。支部干事任淑皓通报了其中两则典型案例:一则是叶县公安局原领导干部赵铁山等5人利用职权之便收受贿赂,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一则是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董海生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通过学习两则典型案例,全体党员充分认识到党性党纪意识时刻不能放松,必须坚守底线,严于律己,方能保持教育一方净土。张晓辉书记希望大家引以为戒,讲政治,顾大局,严守纪律,恪守师德,在高考冲刺的关键时期,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钻研业务,务实奉献,为决战高考、实现三高梦做出应有贡献。
文/任淑皓 图/徐林梅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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