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开展寒假期间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方案
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
开展寒假期间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落实《平顶山市教育局关于在寒假期间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的通知》(平教师〔2019〕2号),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教师队伍,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市教育体育局的统一要求,经研究,我校决定在2019年寒假期间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重点
1.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下同)组织和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5.在职中小学教师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6.在职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
7.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8.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二、工作安排
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2019年1月10日至寒假前,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并对照规范办学和师德师风要求,查找我校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做到立行立改,自觉抵制有偿补课。
第二阶段:寒假期间,全面检查整治。学校组成专门检查组,根据群众举报,明察暗访,并对进行巡视排查。对举报案件,重点督办和直查快办,及时反馈调查和处理结果。
第三阶段:春季开学至3月中旬,全面总结。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负面清单,制定有效管用的整改措施。
三、处理办法
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处理办法》)要求,对违反《处理办法》的我校教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从重从快问责。对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凡发现并查证属实的教师,按照《处理办法》,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学校校长是专项治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学校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建立责任落实到岗、工作落实到人的层层负责制,做到全过程监管。
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张建岭 (校长)
副组长: 周素娟 (副校长)
刘玉武 (副校长)
宋 涛 (校长助理)
解 伟 (校长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周素娟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
高春堂 (校办主任)
胡香菊 (教务处主任)
贺文献 (保卫科科长)
丁玉山 (公寓科科长)
杨 治 (工会副主席)
谢军均 (团委书记)
黄 勇 (教科室主任)
周兵杰 (信息中心主任)
王二欢 (政教处主任)
薛进联 (总务处主任)
杨 勇 (17级部主任)
高海洋 (18级部主任)
张晓辉 (16级部主任)
2.加强督导检查,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设立并公开举报投诉热线电话、信箱和微信平台,畅通举报渠道。安排专人负责整理各类举报线索,建立线索台账。
3.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宣传整治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宣传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给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危害,认清其对教育事业长远发展的危害,加大对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曝光力度,引导家长、社会理解和支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为推进教育现代化、办人民满意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市三高公开举报电话:0375-7267669
市三高公开举报邮箱:p3gjky@163.com
市三高公开举报微信平台:平顶山市第三高中
平顶山市教育系统公开举报电话:
市教育局24小时值班电话:0375-2629911
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0375-2629917(师训科)
中小学校组织有偿补课举报电话0375-2629927(普教科)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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