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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

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开展寒假期间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方案

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

开展寒假期间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落实《平顶山市教育局关于在寒假期间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的通知平教师〔2019〕2号),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教师队伍,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教育体育局的统一要求,经研究,我校决定在2019年寒假期间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重点

1.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下同)组织和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5.在职中小学教师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6.在职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

7.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8.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二、工作安排

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2019年1月10日至寒假前,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并对照规范办学和师德师风要求,查找我校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做到立行立改,自觉抵制有偿补课。

第二阶段:寒假期间,全面检查整治。学校组成专门检查组,根据群众举报,明察暗访,并对进行巡视排查。对举报案件,重点督办和直查快办,及时反馈调查和处理结果。

第三阶段:春季开学至3月中旬,全面总结。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负面清单,制定有效管用的整改措施。

三、处理办法

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处理办法》)要求,对违反《处理办法》的我校教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从重从快问责。对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凡发现并查证属实的教师,按照《处理办法》,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学校校长是专项治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学校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建立责任落实到岗、工作落实到人的层层负责制,做到全过程监管。

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长: 张建岭 (校长)

副组长: 周素娟 (副校长)

刘玉武 (副校长)

(校长助理)

(校长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周素娟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

高春堂 (校办主任)

胡香菊 (教务处主任)

贺文献 (保卫科科长)

丁玉山 (公寓科科长)

(工会副主席)

谢军均 (团委书记)

(教科室主任)

周兵杰 (信息中心主任)

王二欢 (政教处主任)

薛进联 (总务处主任)

17级部主任)

高海洋 18级部主任)

张晓辉 16级部主任)

2.加强督导检查,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设立并公开举报投诉热线电话、信箱和微信平台,畅通举报渠道。安排专人负责整理各类举报线索,建立线索台账。

3.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宣传整治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宣传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给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危害,认清其对教育事业长远发展的危害,加大对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曝光力度,引导家长、社会理解和支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为推进教育现代化、办人民满意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市三高公开举报电话:0375-7267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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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24小时值班电话:0375-2629911

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0375-2629917(师训科)

中小学校组织有偿补课举报电话0375-2629927(普教科)

2019年1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