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局贯彻《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
平顶山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
平教师〔2019〕1号
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局属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部研究制定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下统称《准则》)。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各县(市、区)、各学校要立即行动,结合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准则》的学习与贯彻。做好《准则》的宣传解读。坚持全覆盖、无死角,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准则》精神,做到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真正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楷模,维护教师职业形象,提振师道尊严。
二、要在教师管理工作中落实《准则》。把好教师入口关,要将准则要求体现在教师聘用、聘任合同中,明确有关责任。要强化考核,在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中必须进行师德考核,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完善师德考核指标体系,提高科学性、实效性。
三、坚决查处师德违规行为。各县(市、区)、各学校对于发生准则中禁止行为的,要态度坚决,一查到底,依法依规严肃惩处,绝不姑息。对于有虐待、猥亵、性骚扰等严重侵害学生行为的,一经查实,要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解除教师职务、清除出教师队伍,任何学校不得再聘任其从事教学、科研及管理等工作。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建立师德建设责任追究机制,对师德违规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等失职失责问题,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究责任。
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局属各学校要将准则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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