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工作的通知
平顶山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全市教育系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局属(民办)各学校,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
近日,平顶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印发平顶山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气攻坚﹝2017﹞3号)及《关于印发2017年春节前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气攻坚﹝2017﹞4号)等文件,对此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平顶山市教育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教育系统相关工作的责任落实。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禁燃禁放工作的重要性,以坚定的决心、有力的措施、务实的作风全面有效地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确保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为大气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做出努力。各地各单位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校讯通、微信群等方式广泛进行宣传,加深广大教育工作者及全体学生对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必要性的认识,增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自觉性。
(二)严格落实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将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人。特别要做好重点时段的禁燃禁放工作,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联合督察组的督查工作,实现市内五区和县(市、石龙区)建成区域内无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三)全体教育工作者特别是党员干部带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形成全市教育工作者及学生共同参与、积极监督,发现问题迅速制止、积极举报的良好局面。
(四)减少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大幅度降低因燃放烟花爆竹形成的空气污染。
附件:1.平顶山市教育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
2.平顶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平顶山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平顶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7年春节前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年1月22日
附件1
平顶山市教育局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成人员名单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邱红标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鲁文新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苏红英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国顺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新潮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胡彦军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市一中校长
王留国 市教育局调研员
钮春黎 市教育局调研员
赵合清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翟瑞安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成 员:薛建军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刘占立 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陈成功 市教育局机关党总支副书记
宋会娥 市教育局宣传科科长
樊俊民 市教育局财务科科长
袁朝军 市教育局发展规划科科长
冯学伟 市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李 松 市教育局离退休干部工作科科长
赵宏亮 市教育局安全信访科科长
任 伟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科科长
杜留群 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程淑英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科科长
王 蕾 市教育局高校协调管理办公室主任
杨凯伟 市教育局师资培训科科长
董 刚 市教育局体育卫生艺术工作科负责人
樊红超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李留长 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宋金超 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张广汉 市教育局职成教研室主任
白天毅 市教育局教育技术信息中心主任
吕洪桥 市卫生保健站站长
李 民 市教育电视台台长
楚凯华 市教育局普教教研室主任
毛成堂 教育技术装备站站长
程山平 市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主任
尹卫东 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安全信访科,赵宏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薛建军、赵宏亮、袁朝军、樊俊民、任 伟、杜留群、程淑英、李留长、冯学伟、宋会娥、李 民、白天毅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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