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方案
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
2016年度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方案
根据2016年度我市教育系统职称评审工作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要求。认真学习《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豫人社职称〔2014〕11号)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我校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2.严格履行“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推荐程序,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质量。
二、加强领导
为保证我校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质量,学校成立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
1.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建岭
副组长:周 梅
成 员:董俊英 刘玉武 赵建敏 高春堂 胡香菊
王运成 贺文献 丁云山 杨 治 谢军均
宋 涛 谢 伟 黄 勇 周兵杰
下设职称工作办公室,高春堂任主任(兼),耿春霖任干事。
2.资格审查小组
组 长:张建岭
副组长:周 梅
成 员:董俊英 刘玉武 赵建敏 高春堂 胡香菊 宋 涛
杨 治 谢军均 黄 勇 李卫华 耿春霖
三、工作安排
1.职称评审(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职称评审推荐实施方案》进行。
2.工作日程
(1)8月19日 宣传政策、学习学校相关文件。
(2)8月20—21日 个人申请、申报。
(3)8月22—24日 申报人员参评材料、证件公示。
(4)8月25日 校内资格审查。
(5)8月26日 依据学校评审推荐方案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申报人进行量化考核。
(6)8月29日 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和推荐。
(7)8月30日 公示推荐结果。
(8)8月31—9月5日 申报人整理参评材料。
(9)9月5日 上报推荐材料。
四、工作总结
我校今年的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结束后,将对职称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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