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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制度

2016年度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方案

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

2016年度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方案

 

根据2016年度我市教育系统职称评审工作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要求。认真学习《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豫人社职称〔2014〕11号)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我校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2.严格履行“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推荐程序,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质量。

二、加强领导

为保证我校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质量,学校成立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

1.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建岭

副组长:周  梅

成  员:董俊英  刘玉武  赵建敏  高春堂  胡香菊  

王运成  贺文献  丁云山  杨  治  谢军均  

宋  涛  谢  伟  黄  勇  周兵杰

下设职称工作办公室,高春堂任主任(兼),耿春霖任干事。

2.资格审查小组

组  长:张建岭

副组长:周  梅

成  员:董俊英  刘玉武  赵建敏  高春堂  胡香菊  宋  涛

杨  治  谢军均  黄  勇  李卫华  耿春霖

三、工作安排

1.职称评审(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职称评审推荐实施方案》进行。

2.工作日程

(1)8月19日         宣传政策、学习学校相关文件。

(2)8月20—21日     个人申请、申报。

(3)8月2224日     申报人员参评材料、证件公示。

(4)8月25日         校内资格审查。

(5)8月26日         依据学校评审推荐方案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申报人进行量化考核。

(6)8月29日         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和推荐。

(7)8月30日         公示推荐结果。

(8)8月31—9月5日  申报人整理参评材料。

(9)9月5日          上报推荐材料。

四、工作总结

我校今年的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结束后,将对职称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