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第三高中>> 教育动态>> 正文内容

教育动态

转发教育局:高中全员培训证书审验工作的通知(附:名单)

转发教育局:关于对高中全员培训引导计划实施情况

进行总结并做好证书审验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局属各高中: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高中教师全员培训引导发展计划的通知》(教师〔2012〕869号)精神,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分别设立“引导计划”专项资金,引导全市各高中分步骤、分阶段开展全员培训工作,这对推进我市高中教师全员培训工作的均衡发展,实现和完成教育部确定的第三周期教师培训的总体目标任务,发挥了巨大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我市自2013年3月开始启动“引导计划”,分两期共组织2946名高中教师参加全员培训,完成规定学时并通过考核的有2472人,现将各学校教师参加第三周期继续教育远程培训情况予以公布(见附件1)。望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认真完成下一步的证书审验工作。

按照规定参加“引导计划”项目培训的高中教师,完成全部规定课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将为其颁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并在其任职学校进行相应学时的校本研修培训之后,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收集统一到省继续教育中心进行证书的审验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登记审验的对象

    参加第三周期继续教育远程培训并取得《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的普通高中教师。

二.送审材料及填写要求

1.送审材料为:《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以下简称《登记证书》);《高中教师继续教育审验汇总表》(以下简称《审验汇总表》)。

2.送审材料的填写要求。凡取得《登记证书》的教师,应在其任职学校完成相应学时的校本研修培训,并由所在学校教科研部门负责填写“教师自学、教学技能训练和教育实践活动登记”一栏,(该项中的合计学时应与培训课时学时之比为1:1以上),签署学校审核意见,校长签名,加盖学校公章。

3.各县(市、区)、各局属高中需认真填写《审验汇总表》(见附件2),连同《登记证书》一同集中送至市教育局师训科,由师训科统一到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具体的审验工作,截止时间为9月10日。

 三.审验内容

主要依据送审材料所记载的内容,审验登记范围、学时量标准是否实事求是,各项登记手续是否完备;教师是否按规定完成了继续教育培训一周期内应达到的学时量等。经审验合格的,在《登记证书》上加盖中小学继续教育审验专用章。《审验汇总表》由审验机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留存一份。《登记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

 

                             2016年6月14日

 

   附---     第三周期继续教育远程培训合格人员

(市三高 40人)

王丽果    徐晓刚    王迎霞    杨建中    李晓亚

张晓辉    陈晓庆    柴金超    张彦斌    全小玲

张全恩    李广山    李辰吉    李  雨    王鹏展

寇文娟    孙志娟    魏春平    曹  宇    沈广珍

牛红玲    樊桂霞    耿春霖    张羽汐    贺真真

张  博    徐林梅    王小欢    李鑫霞    王紫媛

杨晓蕾    岳  平    赵世晖    薛进联    李  增

金小欣    朱玉兰    李可可    张  娟    张少辉

(由师训科提供名单,无排名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