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梯级发展工程第二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 骨干教师的通知
平教师〔2015〕27号
平顶山市教育局
关于评选梯级发展工程第二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
骨干教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局属各学校:
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教坛新秀、教学能手、骨干教师选拔、培养、管理机制,打造一支品德高尚、素质优良、创新思维活跃、学术视野宽阔的名优教师队伍,根据平顶山市教师梯级发展培养工程安排,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平顶山市第二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和“骨干教师”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一线一流、德才兼备的评选标准,体现教育发展学校为本、学校发展教师为本的理念,激发广大教师专业发展和岗位成才的内在动力,造就一支与平顶山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师德高尚、理念先进、素质精良、善于创新、结构合理的适应素质教育和课程教学改革要求的骨干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我市各类学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评选范围
全市符合“教师梯级发展培养工程”推荐条件的普通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 、特殊教育学校、教研室(教科所) 教研员及教师进修学校,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在编在岗教师。2008 年以来已评为省、市级骨干教师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评。
三、评选程序
教坛新秀、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的评选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择优遴选、宁缺勿滥的原则;要遵照兼顾城乡、适当照顾薄弱学校、薄弱学科的原则;要做到评选条件公开、推荐指标公开、推荐人员公开。
各县(市、区)、局属各学校(幼儿园)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适合本地区、本单位的评选方案,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见附件1)选拔出县级、校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和骨干教师。在此基础上择优选拔出市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和骨干教师候选人选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名额分配见附件2)。
1.市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评选
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对申报市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候选人员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员授予“市级教坛新秀”和“市级教学能手”荣誉称号。
2.市级骨干教师的评选
市级骨干教师评选通过市教育局组织的笔试和教学技能竞赛进行。
四、时间要求
各县(市、区)、局属各学校(幼儿园)应于2015年11月6日前将选拔的申报市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和骨干教师候选人相关材料(见附件3)和汇总表(见附件5)上报市教育局,逾期不再接收。
市级骨干教师评选笔试和教学技能竞赛于11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方案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为加强平顶山市第二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和“骨干教师”评选的组织管理,决定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师训科。各县(市、区)、局属学校要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局属各学校(幼儿园)在评选活动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要将评选方案、评选成绩和评选结果及时公示和上报;要作好考试组织、成绩审核、试题保密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能够脱颖而出。凡发现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规行为,市教育局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人:王艳玲 2629917
何 会 2978031 13523273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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