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党总支委员会“红歌献祖国歌咏比赛”活动通知
浏览次数:4238 发布时间:2015-09-16
中共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党总支委员会
“红歌献祖国歌咏比赛”活动通知
各支部及处、室、组:
201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为铭记历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唱响主旋律,用歌声缅怀革命先烈,传承革命精神,抒发广大师生对党对祖国的深厚情感,讴歌伟大的时代,歌唱我们的幸福生活,同时展现广大师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根据2015年党建工作计划,经校党总支研究决定,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内举行“红歌献祖国歌咏比赛”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时间
10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
学校报告厅
三、参赛方式
本次比赛活动以教研组、处室为单位,10月9日前,上报1-2个节目到学校党总支。
四、参赛要求
1、参赛歌曲内容要求以歌颂伟大祖国和民族精神为主要题材,凸现和谐校园文化氛围。内容积极向上,充分体现广大教职工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情怀,展现党员干部教师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健康高雅的艺术情操,反映广大教职工建设文明单位, 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弘扬三高精神。
2、参赛节目主要以合唱为主,人数较少教研组、处室可自由组合。演唱方式伴奏、清唱均可,也可采取歌伴舞及独唱。表演形式丰富多彩,活泼新颖,特色鲜明,如有配乐,请自带伴奏音乐。
五、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置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若干。校领导参加到组里活动的加1分。
五、其他事项
为确保比赛活动的公平公正,学校成立比赛评委会,由团委组织学生担任。
特此通知
中共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党总支委员会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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