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考评制度 (征求意见稿)
中共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总支部委员会
党员考评制度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保守党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党的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认真遵守我校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校规校纪、党规党纪、职业道德的党员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二、优秀党员评选办法:
每年度依据党员考评制度,各支部按10%的比例评选出当年校级优秀党员,于次年“七一”时进行表彰。
评选办法由量化考核与民主评议及先进性加分三部分组成。其中,量化考核(满分50分)与民主评议(满分50分)为基础得分,共计100分;先进性在基础得分上另外加分,计入党员个人总分。
(一)量化考核部分(总分50分):
1、出勤率(总分25分):
党员大会、支部会议、党课、党总支组织的各种活动等每个党员每年出满勤为25分。迟到一次扣0.5分,请假一次扣1分(因公请假者不扣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5分。
2、理论学习(总分25分)
党组织开展的各种学习活动有记录、有心得,满分25分,少一篇扣2分。
(二)民主评议部分(总分50分)
每年年末进行党员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细则如下:
1、每个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并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个人总结写好后要经党支部审定。
2、党员民主评议分党员互评、群众评议两部分,各占民主评议结果的50%。以评议满意率为考核目标。最终得出民主评议满意率计入总分。
(三)先进性加分(总分以外加分项):
1、党建理论心得、论文或课题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杂志或网站上发表的,依次加5分/篇,4分/篇,3分/篇,1分/篇。此加分项每人每年最多加5分。
2、学校党总支组织的各种竞赛活动、演讲比赛、征文活动、党员示范课等活动中积极参与一次加1分,获得校级名次或奖励的分别加3分(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参加市级活动获奖分别加4分(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同一活动获奖取最高奖励加分,不重复计算。
附: 《民主评议党员表》
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党总支
2014年6月15日
附件:
民主评议党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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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党员姓名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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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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