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师德失范曝光台——2024年第1期
1.某大学教师许某学术不端问题。
案例剖析:
2022年8月,经认定,许某在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存在研究内容剽窃、过程中擅自标注他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行为。许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
处理结果: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许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记过处分,撤销其教授任职资格,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取消其三年内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资格。对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成作出检讨。
2.某学院教师李某某体罚学生问题。
案例剖析:
2021年11月,李某某(辅导员)在对3名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过程对其进行体罚,其中2名学生为轻微伤,李某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并处罚款500元。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
处理结果: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李某某开除处分。给予其所在二级学院院长警告处分,给予学院有关负责人诫勉谈话处理。
请全校教师以案为鉴知敬畏,防微杜渐守初心,牢固树立底线意识,自觉践行良好师德,时刻铭记自身使命,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用实际行动践行师德规范,恪守教育底线,争做“四有”好老师。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门户网站供稿 (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教科室 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