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门卫管理的若干规定
浏览次数:5024 发布时间:2019-04-19
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
关于加强门卫管理的若干规定
(2017年7月3日第三届教代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随着学校的发展,社会和家长对我校的各方面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周日学生在校上课已成为常态。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所承受的管理和安全压力也在不断增加,为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经学校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门卫管理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学生在校期间,杜绝一切校外无关车辆和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2.到校办理各类事务的校外人员,必须和学校相关部门人员取得联系,经门卫确认并登记之后,方可进入校园。
3.每次返校迟到的学生,须经班主任到门卫确认之后,方可进入校园。
4.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上课期间原则上谢绝家长进入校园找学生办事,如家长确有事情办理,需和相关人员电话联系,经门卫确认并登记后,在门卫室等待,课间休息时间方可进入校园找学生办理相关事情。
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