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遴选2023年教师培训承训机构工作的公告
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
关于开展遴选2023年教师培训承训机构工作的公告
根据《平顶山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平财行〔2017〕10号)文件精神,按照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做好2023年教师培训计划备案工作的要求,现就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2023年教师全员岗位培训项目承担单位遴选事宜通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教师培训的规划和实施提供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
二、项目计划
培训项目:高中教师“新高考与高效课堂”研修项目。
培训对象:市三高在编在岗科任教师及管理人员。
培训人数:111人。
培训时间:2023年7月。
培训地点:六大部属师范院校之一或课改先行教育发达地区。
培训形式:集中培训5-- 7天,著名专家教授专题讲座与名校考察相结合。
三、承训单位条件
培训项目的承办单位一般应是平顶山市具有教师培训资质的大中专院校或培训机构。其中培训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培训”或“教育”或“人才培养”等类似字样;
2.培训实施经验丰富,近三年连续承担过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含国培、省培、市培、校培);(因近三年疾控等特殊情况,可提供近六年的培训项目资料。)
3.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且实力雄厚,在全国各地开展同类型培训,资源充足,拥有一支稳定、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保障培训服务。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有意承办培训项目的机构要根据项目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培训项目申报方案,培训项目申报方案应包括培训目标、需求分析、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师资、组织管理、特色优势、后勤保障、经费预算及预期效果等。
注:上述内容可以PPT或视频(5分钟以内)形式,进行说明展示。资料存入优盘内,与其他材料同时报送。
2.提交审核材料。申报培训单位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审核:
⑴营业执照副本;
⑵税务登记证;
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⑷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⑸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诚信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符合遴选条件的培训机构于2023年5月29日9时前,将上述资料送至卫东区矿工路170号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教科室(2206室),逾期不再接收。
六、评审与公示
市三高将组织专家对各申报机构的项目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审,于2023年6月6日前遴选出项目承办培训机构(院校)。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拟定承训单位,并在学校网站公示。
公示承训单位无异议后,将承训单位报市教育体育局主管科室备案。
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