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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国”平台使用、创建学习型单位、创建文明校园的实施意见

 

 

 

 

 

 

 

 

 

 

 

 

平三高党字(201920号          

 

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国”平台使用、创建学习型单位、创建文明校园的实施意见

(试行)

 

进一步加强我校学习型组织建设,提高全体教职工的综合素质,推进文明单位和文明学校创建,根据上级要求和我校实际,做好“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工作经学校党总支研究,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

党员干部应该做学习的表率。各支部、各部门各年级部各教研组负责人首先要带头参与学习,做学习的楷模,同时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学习强国平台成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培训基地、充电学习的能量源泉。

二、落实责任,强化考核

把用好“学习强国”平摆上重要位置,坚持常态化的学习,持之以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统领全局,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根据上级要求,“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习使用情况

1.纳入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内容。

2.纳入各部门各年级部各教研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内容。

3.纳入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内容。

4.纳入支部年终党员民主评议。达不到本支部人均分的不得评为优秀党员。

三、加强学习日常管理。

1.全体教职工要自觉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资源开展学习,做到领导干部带头用、党员干部职工积极用、查阅资料首先用、学习知识经常用。

通过“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学习,强化全体教职工理论武装思想教育,提升全体教职工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学习要力戒形式主义。

2.各支部、各部门各年级部各教研组要组织指导教职员工主动登录“学习强国”平台,把学习与教职员工日常学习培训和考核评优有机结合,达不到学校人均分的教职工师德考核、人事部门组织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定期督查、指导、上报工作进展和学习使用情况,定期组织座谈会、学习经验交流会。

3.学校每两周进行一次全校学习积分统计、通报,对学习积分靠前的部门进行通报表彰。

4.学校每年开展“学习强国”学习之星评比表彰,对做得好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

学习之星以个人总分为依据。

单位评比以各支部、各部门各年级部各教研组评比截止日的人员(含未参加学习人员)的人均分为依据(以2019年4月18日在职在册职工为准,各单位人员如有变动,按截止日的,评比时学校公布截止日。如退职、调出,则不参加人均分计算;2019年4月18日后入职的,参加学习,不参加此次人均分计算,但参加下一次人均分计算,以此类推)。

5.支部每月上报1-2篇学习通讯至学校党总支,可以是经验、做法、体会、感悟等,要求有质量、有思想、有特色、有亮点,要严把稿件的政治关、内容关、质量关,稿件要由党支部书记审签,学校将择优上报

四、使用要求

在每周一答和专题考试答完的情况下,每日成绩要确保35分。

(此页无正文)

 

 

                   

                  2019年4月18日

编辑/桂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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