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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

2018年度教师师德考核基本要求——10条红线

2018年度教师师德考核

基本要求

(摘至平顶山市教育局《2018年度教师师德考核表》)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践行“八荣八耻”。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特别是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为创建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尽的公民义务和责任。

3.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4.加强学生法制教育,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学生传授必要的法律基本常识,自觉地遵纪守法。

5.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有计划地组织实施教育教学。

6.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不延长学生课堂时间和在校时间,不超量布置家庭作业。

7.认真实施教育教学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8.转化后进生有计划,实施过程有记录,效果明显。

9.注重德育教育,把德育渗透在各科教学之中,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10.不向学生传播不健康的思想,不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

11.在课堂中不使用通讯工具。

12.关心爱护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

13.注重研究、分析每个学生的特点,掌握每个学生个性特征,做到因材施教。

14.不损伤学生的人格尊严,不讽刺、挖苦、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透露学生的个人隐私。

15.制订合理评价目标体系,科学使用评价方法,公正、客观、全面地评价学生。

16.不单纯以考核成绩评价学生,不按成绩排座位。

17.不因教师教育教学和管理原因出现学生流失现象。

18.认真研究课程标准,明确所教学科的目标要求、内容标准及学科结构,积极参与课程改革。

19.深入钻研教材,把握教材内容及相关联系,掌握教材重点和难点。

20.认真了解和分析学生的认知水平,善于运用教育科学知识和有效方法教育学生,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21.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不断拓展专业知识面。

22.有科研课题,并承担教研任务,开发校本课程,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剽窃他人学术、科研成果。

23.善于总结、不断积累经验(每学期有教育教学工作总结、班主任工作总结)。

24.按要求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学习和校本研修活动,每年读一本教育理论专著、做读书笔记、撰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按要求提高学历层次。

25.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效果。

26.正确对待自己、做到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克已为人。

27.顾全大局,主动为学校排忧解难,工作服从分配。

28.既关心自己所教的学科,又关心学生其他学科的学习。

29.正确处理教师之间的关系。关心、尊重同事,不说有损团结的话,不做有损团结的事情。

30.主动家访,对本班学生每学年度家访一次以上。

31.任课教师要参加每学期召开的家长座谈会。

32.采用多种方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共同探讨教育孩子的方法。

33.尊重家长,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家长。

34.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提高教育艺术。

35.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钱物,不利用职务之便搞“学钱交易”。

36.不向学生乱收费,不擅自征订复习资料或推销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等。

37.端正考风,严肃考纪,考试不徇私舞弊。

38.不搞有偿家教,节假日、寒暑假不组织学生违规补课、上新课。

39.在工作期间不参与经商、炒股票等。

40.言行举止文明、规范,符合教师职业要求。

41.衣着服饰得体,打扮庄重。

42.坚持使用、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

43.工作期间不玩扑克、搓麻将和电子游戏。

44.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

45.不参加赌博、迷信等活动。

【重要说明】

有违反第1条、第10条、第14条、第17条、第35条、第36条、第37条、第38条、第39条、第45条(已用红字、下划线标出)中的任何一条者,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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