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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市三高安全行政值班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校园安全和学生在校期间的纪律管理,明确值班人员在问题多发时段的的管理职责,确保学校的安全和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办家长满意的学校,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原有的安全行政值班做出如下调整:

一、值班要求:

1.学校安全行政值班实行带班领导带班下的组长负责制;

2.带班领导和值班组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前一天下午18:00交接班;

3.普通值班人员早上6:00接班,晚上21:50下班;如遇特殊天气,学校宿管办提供住宿;

4.所有值班人员须按要求交接班,值班到位,按照值班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八小时之外的各班纪律检查、管理和记录工作,确保学生有一个合理的学习环境和秩序;

5.所有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需佩戴对讲机,如遇突发事件按照学校制定的各类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要求,及时到位,及时上报,紧急处置;

6.所有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如实填写《交接班记录表》和《安全行政值班记录表》,填写的记录,由值班组长按要求合理处置后,存放门卫,并由保卫科及时整理建档;7.所有值班人员在周六、周日学生上下学期间,要及时到门卫履行护学岗的责任。

二、值班职责:

1.带班领导职责:

1)全面负责当天的行政安全值班工作;及时到岗,按时交接班,协调值班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2)对本组值班工作到位情况和值班履职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

3)保持电话畅通,保持和上级部门的通信联系,及时处置上级交付的临时性工作;4)遇到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及时到位,带领本组人员启动相应预案,妥善处置,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2.值班组长职责:

1)负责把当天值班签到表和教师及行政人员签到表放到门卫;

2)负责检查记录每天值班人员到岗情况如实填写《交接班记录表》的相关内容;根据各班检查情况填写《安全行政值班记录表》的相关内容;

3)负责每天本组所有《安全行政值班记录表》记录内容,以照片的形式在值班群里及时发聩;

4)组织、督促值班人员加强八小时之外各班的纪律检查工作;

5)根据不同阶段学校管理的要求,及时组织当天管理人员开展相关管理工作;

3.普通值班人员职责:

1)按照八小时之外工作职责,认真进行班级纪律的检查和管理工作,认真填写《安全行政值班记录表》;确保各班秩序井然;

2)所负责的自习课期间,上传班级学生自习情况的照片。

3)特殊时期根据学校的要求和值班组长的安排及时调整管理工作内容。

4.八小时之外管理职责:

1)6:00-7:50早自习时段:值班人员负责检查、记录、管理各班秩序,检查早读情况以及班主任到班情况(具体由值日组长进行分工)。

2)12:00-12:40上午放学及午餐时段:值班人员在校门口检查学生出入情况,在食堂、教学楼检查学生就餐情况,防止不文明行为发生(具体由值日组长进行分工)。

3)12:40-13:40午休时段:值班人员清理学生迅速回到宿舍、阅览室和教室,严禁学生滞留在校园操场。

4)13:40-14:40午自习时段:值班人员配合学生会记录、管理各班自习课的纪律(具体分工由组长负责)。

5)19:00-19:30新闻联播时段:值班人员检查、记录、管理各班纪律(具体分工由组长负责)。

6)19:30-21:20晚自习1时段:值班人员检查各班任课教师到位情况,并负责检、记录查各班自习课的纪律情况(具体分工由组长负责)。

7)21:20-21:50晚自习时段:检查、记录、管理各班级纪律和学习情况(具体分工由组长负责)。

8)各时间段检查到的问题要及时记录到《安全行政值班记录表》中,由组长负责每天的及时反馈,请相关科室负责人认真掌握反馈的内容,积极配合及时解决检查中所存在的问题。

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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