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先进党支部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支部: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之际,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弘扬正气,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职尽责、奋发有为,我校党总支决定开展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表彰优秀共产党员2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4名、先进基层党组织 1个。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应向教学一线的基层岗位倾斜,原则上按各支部正式党员数量的25%进行分配(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2);优秀党务工作者须是从事党务工作两年以上的专兼职党员干部。
二、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2.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主动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时代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依据《中共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总支部委员会优秀党员评选办法》(附件 1) 开展。
1.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各支部要根据分配名额,对照评选办法,按照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发扬民主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逐级推荐的方式开展。
2.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采取各支部自我推荐上报、学校党总支研究确定的方式进行。
四、评选要求
1.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评选表彰活动是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成效的检验,对激励先进、弘扬正气、凝聚力量有重要作用。支部对推选工作一定要加强领导,认真研究,认真布置,对党建工作要认真总结回顾,对党员中的先进典型要认真挖掘筛选,使推选过程真正成为一次比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过程。
2.要严格把握标准。必须严把标准,做到宁缺毋滥。要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坚持用事实说话,真正把树得起、立得住、成绩显著、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推选出来。
3.要严格推选程序。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整个推选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走过场。
4.要加大典型宣传。各支部要充分利用学校网站、板报等宣传工具对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进一步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5.各支部要上报《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表》《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表》 以及推荐对象事迹材料(2000 字以内),一式2份,连同电子文档,于2018 年 6月25日前报学校党总支。
附件: 1.中共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总支部委员会优秀
党员评选办法
2.2018年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名额分配表
3.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4. 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5.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2018年6月20日
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印发
附件一:/Up/file/20180620/20180620161977897789.docx
附件二:/Up/file/20180620/20180620162136113611.docx
附件三:/Up/file/20180620/2018062016231523152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