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平三高党字﹝2018﹞26号
关于做好2018年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先进党支部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支部: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之际,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弘扬正气,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职尽责、奋发有为,我校党总支决定开展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表彰优秀共产党员2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4名、先进基层党组织 1个。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应向教学一线的基层岗位倾斜,原则上按各支部正式党员数量的25%进行分配(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2);优秀党务工作者须是从事党务工作两年以上的专兼职党员干部。
二、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2.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主动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时代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依据《中共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总支部委员会优秀党员评选办法》(附件 1) 开展。
1.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各支部要根据分配名额,对照评选办法,按照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发扬民主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逐级推荐的方式开展。
2.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采取各支部自我推荐上报、学校党总支研究确定的方式进行。
四、评选要求
1.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评选表彰活动是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成效的检验,对激励先进、弘扬正气、凝聚力量有重要作用。支部对推选工作一定要加强领导,认真研究,认真布置,对党建工作要认真总结回顾,对党员中的先进典型要认真挖掘筛选,使推选过程真正成为一次比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过程。
2.要严格把握标准。必须严把标准,做到宁缺毋滥。要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坚持用事实说话,真正把树得起、立得住、成绩显著、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推选出来。
3.要严格推选程序。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整个推选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走过场。
4.要加大典型宣传。各支部要充分利用学校网站、板报等宣传工具对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进一步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5.各支部要上报《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表》《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表》 以及推荐对象事迹材料(2000 字以内),一式2份,连同电子文档,于2018 年 6月25日前报学校党总支。
附件: 1.中共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总支部委员会优秀
党员评选办法
2.2018年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名额分配表
3.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4. 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5.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2018年6月20日
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印发
附件1
中共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总支部委员会
优秀党员评选办法
为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和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党员的先进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学校整体工作长足发展,扎实有效地做好党员考评工作,特制订优秀党员考评办法:
一、优秀党员评选条件
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保守党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党的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认真遵守我校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校规校纪、党规党纪、职业道德的党员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二、优秀党员评选程序
1. 民主评议阶段。由学校党总支组织对全校党员进行民主评议;
2、推荐阶段。以党支部为单位,在充分讨论和酝酿的基础上,按25%的比例,通过投票选举,推荐出本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
3、审定阶段。由学校党总支组织对候选人进行量化考核;
4.材料公示阶段。优秀共产党员民主评议、量化考核结果由学校党总支进行公示。
5、认定阶段。每年度我校优秀党员的评选分为支部优秀党员、校级优秀党员、局级优秀党员。
支部优秀党员:支部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为支部优秀党员;
校级优秀党员:在支部推荐的候选人中,按60%的比例,通过评比产生;
局级优秀党员:校级优秀党员中产生。
三、优秀党员评比办法
评选办法由民主评议与量化考核及先进性加分三部分组成。其中,民主评议占50分(满分50分),量化考核占50分(满分50分)共计100分;先进性在基础得分上另外加分,计入党员个人总分。
(一)民主评议
每年年末进行党员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细则如下:
1、个人总结占5分(满分5分)。每个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并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按时上交加5分,不按时上交扣5分,写好后要经党支部审定。
2、党员民主评议占45分,分党员互评、群众评议两部分,各占民主评议结果的50%。以评议满意率为考核目标。最终得出民主评议满意率计入总分,民主评议满意率低于90%不参与校级优秀党员评比。
民主评议满意率及折算方法见附件。
(二)量化考核
1、出勤率(总分25分)
党员大会、支部会议、党课、党总支组织的各种活动等每个党员每年出满勤为25分。早退与迟到一次扣0.5分,请假一次扣1分(因公请假者不扣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5分。
2、理论学习(总分25分)
党组织开展的各种学习活动有记录、有心得,满分25分,每少一篇扣1分。
(三)先进性加分(加分项):
1、党建理论心得、论文或课题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局级、校级的杂志或网站上发表,依次加7分/篇,5分/篇,3分/篇,1分/篇,0.5分/篇。
2、学校党总支组织的各种竞赛活动、演讲比赛、征文活动、党员示范课、讲党课等活动中积极参与一次加1分,获得校级名次或奖励的分别加3分(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参加市级活动获奖分别加4分(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同一活动获奖取最高奖励加分,不重复计算。
四、评选时间
每年度优秀党员量化考核时间截止至12月上旬,评比时间为6月中下旬,依据优秀党员评选结果,“七一”期间时进行表彰。
附件2
2018年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名 额 |
第一支部 |
6 |
第二支部 |
4 |
第三支部 |
5 |
第四支部 |
3 |
附件3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填报单位: 编号: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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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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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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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寸 免冠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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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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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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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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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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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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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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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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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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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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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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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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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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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受表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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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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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 单位 党组织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2018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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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高党总支 意见 |
(盖 章) 2018年 月 日 |
附件4
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填报单位: 编号: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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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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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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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寸 免冠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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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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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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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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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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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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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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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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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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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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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受表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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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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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 单位 党组织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2018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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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高党总支 意见 |
(盖 章) 2018年 月 日 |
附件5
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填报单位: 编号:
党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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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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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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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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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 受 表 彰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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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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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 单位 党组织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填报单位盖章) 2018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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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高党总支 意见 |
(盖 章) 2018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