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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关于推荐优秀干部重点培养对象实施方案

为探索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优秀干部选拔、培养、管理和使用制度,构建有利于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机制,充实加强我校领导力量,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平办201532号)精神,报请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同意,决定在学校公开推荐优秀干部重点培养对象一名。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为重点,努力选拔政治觉悟高、工作能力强、工作绩效优、教职工信服的优秀人才予以锻炼培养,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工作效能。

   二、基本原则

   推荐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三、推荐范围和名额

   推荐范围:全校教职工

  推荐名额1人。

   四、人选条件

  (一)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七项基本条件;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三)现任我校中层干部,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层正职任职为2以上,中层副职和正职连续任职原则为5以上19721月1日以后出生(45岁)以上任职年限截止2017731日;

  (四)敬业精神强,潜力较大;

  (五)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六)近五年没有受到过党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现在没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或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五、推荐方式与程序

  (一)方式: 本次推荐优秀干部重点培养对象,采取竞争上岗形式,按照方案规定程序时间进行。

  (二)程序:              

1.动员部署。810日召开领导小组及学校有关干部会议,

传达市教育局近期关于干部调整的文件精神,宣布本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推荐工作。

   2.公开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由个人对照条件填写《平顶山三高推荐优秀干部重点培养对象登记表》,在当天下午18:00前将《登记表》和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送学校办公室

   3.资格审查。811日,根据推荐人选条件,学校推荐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把好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关,对涉嫌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对审查符合条件人员,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予以公布。     

4.竞争演讲。812日举行竞争演讲,演讲现场设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凡参加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抽签方式确定演讲顺序。演讲内容主要为:本人基本情况,工作实绩,竞争优势,工作打算及本人态度等。通过演讲,主要考察其所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每位演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参加会议人员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代会成员,对每位演讲者进行现场打分,参与竞争演讲人员不再打分,实行百分制,分值占50%,即参加打分全体人员有效票分数总和除以有效票人数的平均分为参选人员演讲成绩。现场公布演讲成绩。

   5.民主测评。竞争演讲结束,对所有竞争演讲人员进行民主测评,现场设计票员、监票员。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为学校中层以上干部、高级教师,参与竞争演讲的人员不再填写测评票。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参加民主测评人员根据平时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设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三个等次,每得优秀1票记1分、得合格1票记0.8分、得基本合格1票记0.5分,民主测评按百分制折合,分值占50%,其中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测评分值占20%,其他人员占30%。现场公布测评成绩。

   6.公布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演讲成绩×50%+民主测评成绩×50%如出现总成绩并列,依次按照任职时间(以任职通知文件为准)、参加工作时间先后确定。参加人员为参加竞职演讲和民主测评与会全体人员。

   7.组织考察,讨论确定。公布总成绩之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成立考核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特别是工作实绩方面的表现进行全面考核。学校领导班

根据考核组考核情况汇报,集体研究确定1名优秀后备干部人选。

   8.上报材料根据市教育局要求,将推荐出来的优秀干部重点培养对象人选材料上报。材料包括:(1)单位推荐人选正式文件;(2)最高学历证书、原中层干部任职文件复印件、年度考核情况;(3)推荐人选考察材料、推荐人选近三年内工作总结、推荐人选登记表、推荐人选汇总表。以上材料均一式2份。(4)个人档案(除局管干部)。

9.审查确定 由市教育局党组根据我校上报材料履行相关程序,确定优秀干部重点培养对象

   六、培养使用

   根据《平顶山市教育局印发《关于2016年局属学校优秀干部重点培养对象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教人【2016】37号)要求,被确定为优秀干部重点培养对象的,由学校聘任校长助理参与学校领导班子分工,独立或协助管理学校某一方面工作。养时间原则上为三学年,即20178月至20207月培养试用期20178月至20181月。每年年底对优秀干部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优秀后备资格。对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随时取消其优秀后备资格。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推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推选优秀干部重点培养对象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建岭

副组长:刘玉武  周素娟      

 员:高春堂  胡香菊  贺文献  丁玉山  王运成

                谢军均      周兵杰

        王二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高春堂任主任,李卫华、封蕾任副主任,负责竞聘具体工作。     

   二)精心组织。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推荐优秀干部重点培养对象工作,严格落实局党工作要求,推选程序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严防出现假公济私、营私舞弊行为,确保推选人选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基础好,工作能力强。

   (三)严肃纪律。所有工作人员要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好中择优,坚持任人唯贤,坚持依照规定办事,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纪检监察人员参与全程监督。如发现推选人员有舞弊或拉票行为,取消资格。如学校领导组人员出现弄虚作假、违反程序、暗箱操作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咨询电话:2629905   监督电话:2629909

 

附件1.平顶山市第三高中推荐优秀干部重点培养对象登记表

附件2.平顶山市第三高中推荐优秀干部重点培养对象演讲评分表

附件3.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推荐优秀干部重点培养对象民主测评表

 

 

 

2016年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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