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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平顶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教育系统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平顶山市教育局文件

 

平教2017〕6

                                                                          

 

 

平顶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

教育系统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通知》(平发〔2010〕10号)和《平顶山市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671青年人才工程”实施意见》(平人社专技〔2013〕1号)精神,培养造就一批优秀青年人才,促进全市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17年度平顶山市教育系统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现将人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的范围、对象和名额

1.推荐范围:全市教育系统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有关教育教学机构。

2.推荐对象:中等职业学校主要推荐中等职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推荐的重点是具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市及行业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中小学校主要推荐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推荐的重点是在实施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中起示范和带头作用,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市、县(市、区)教育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市级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市级名师、市级骨干教师、市级教学能手等优先推荐。

有关教育教学机构主要推荐具体从事教研、教辅等活动的优秀专业人员。

具有以下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推荐:“市级以上(含市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市级以上(含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市级拔尖人才等。

3.推荐名额:2017年推荐名额100名,具体各有关单位的推荐名额见附件1,请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县(市、区)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能够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各种业务培训,努力学习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新知识、新理论、新技能,并获得相应培训合格证书;

5.教学、教研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6.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毕业人员具有助理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小学(幼儿园)教师要求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职称;普通中学教师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中学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7.推荐人选在业绩积分情况(主要包括优质课、论文、科研课题等)至少有一项获得县级以上二等奖(含县级)。

  三、推荐程序

各单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市教育局择优推荐人选;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评选。确定的人选名单将在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入选人员由市教育局颁发学术技术带头人荣誉证书,本人登记表审批后按原推荐渠道返还存档。

1.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文件规定向所在单位申报,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和相关规定,在民主评议、单位推荐、组织考核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进行遴选,并将遴选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将遴选出的申报者推荐至所在县(市、区)教体局、局属单位可直接推荐。(民办)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地教体局推荐人选。

2.各县(市、区)教体局对基层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严格按照推荐条件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本地区本部门进行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用本部门正式文件上报市教育局,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人选管理

1.建立考核制度。平顶山市教育系统学术技术带头人是平顶山市教育系统的一项综合荣誉称号。各单位要结合入选人员工作的特点,主要从政治业务素质、学术技术水平、教研质量和效果等对其进行考核,一般应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人选的考核一般由各有关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2.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平顶山市教育系统学术技术带头人考核中的不合格者,对有违法、违纪或其它不适于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行为的,由各有关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报我局备案并取消其资格。

3.建立择优推荐机制。今后凡遇推荐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平顶山市“777青年人才工程”及“671青年人才工程”等人选时,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要求,从入选平顶山市教育系统学术技术带头人的人选中优先推荐。

  五、推荐材料

1.推荐报告1份(红头文件)。报告中注明联系人和电话。

2.《平顶山市2017年度教育系统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推荐汇总表》1份(含电子版,可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出具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及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对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盖单位公章。

3.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最高学历证书、学历认证证明及有关培训证书等复印件各1套。

4.填好并盖章的《平顶山市教育系统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2份、《民主推荐候选人选汇总表》1份。同时上报电子版(可下载)。

5.推荐人选2012年以来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可下载),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6.2012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可下载),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7.以上材料所涉及到的表格均可从公共邮箱下载(邮箱:jyjzgk407@163.com   密码:zgk2629905)。推荐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培训证书、论文、著作等原件,由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负责查验,上报时不需提交,但上报的复印件须由主办人员逐一审验签字并在清单上加盖审验单位印章。所有书面材料均需使用A4规格的纸张,勿过度包装。每个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袋上注明“2017年度教育系统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材料”字样,并注明人选姓名、单位、所属县(市、区)或局属单位名称。

  六、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人选推荐工作的领导,紧密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从本地本单位实际出发,统筹安排,按照选拔条件和程序,切实做好人选推荐的各项工作。

2.各县(市、区)教体局、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要求和推荐指标推荐人选。首先从符合条件的具有学术技术带头作用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人选,各单位在推荐过程中,要优先推荐在科研、教育、教学一线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教师。

3.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推荐工作作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认真抓好落实。要严格依据推荐条件确定人选,把那些业绩突出、专家认可、群众公认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出来,为他们提供一个施展才华的舞台。

受理材料时间:2017年3月28日—3月30日,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送地点:平顶山市教育局北楼406房间。电子邮箱:pjw375@163.com

     人:杨成宏        联系电话:2629905

 

附件:1.平顶山市2017年推荐教育系统学术技术带头人

        指标分配表

       2.上报材料时间区分表

                                                       

                                 2017年3月9日

 

 

 

 

 

 

 

 

 

 

 

 

附件1

平顶山市2017年推荐教育系统学术技术

带头人指标分配表

单位

数额

单位

数额

舞钢市

10

卫东区

7

宝丰县

12

湛河区

6

鲁山县

20

石龙区

2

郏  县

13

平顶山市新城区

2

叶  县

18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

新华区

8

局属单位

20

合计

120

说明:1.各县(市、区)教体局、局属各单位按照教职工实有在编人数3‰左右的比例分配指标,共120名;

    2.局属各单位原则上限报1名;

    3.评选按照1:1.2标准原则上评出100名(至多100名)教育系统学术技术带头人。

   4.各单位上报推荐人选要严格把关,对于条件比较差的,将取消参评资格。

附件2

上报材料时间区分表

上报时间

上报单位

3月28日

局属单位、石龙区、新城区、高新区、叶县

3月29日

  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

郏县、宝丰县

3月30日

舞钢市、鲁山县

 

 

 

 

 

 

 

 

 

 

 

 

 

 

 

 

 

 

 

 

 

 

 

 

 

 

平顶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3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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