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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市三高“市级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评选办法

 

根据《平顶山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2-2013年度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平教20131)的文件精神,特制定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市级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评选办法如下,请各年级组积极执行。

一、文明班级标准

1.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有政治思想素质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学生的班级领导集体。

2.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团结友爱,诚实守信,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学习风气浓厚,有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刻苦钻研的良好学风。自觉遵守学习纪律,考试无作弊现象。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5.积极组织同学参加各种文体活动。

6.无安全责任事故。

二、文明教师标准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教学纪律。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严谨治学,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集体,团结同志,爱护学生,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4.积极参加本单位开展的两创两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表现突出,成效显著。

5.热心公益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

三、文明学生标准

1.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社会主义。

2.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纪律,爱护公共财物,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良。

4.生活态度积极健康向上,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热心公益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

政教处根据以上规定,从上学期中评选出来的优秀班级、班主任中择优产生。择优标准:无作弊和重大违纪现象;同等条件下在政教处的日常考核中以少扣分为标准产生。

 

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

201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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