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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平顶山市三高班主任聘任及管理办法

 

为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强化学生管理,逐步提高我校德育工作质量,达到通过严格管理,树立良好班风校风的目的,实现学校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市三高班主任选聘及管理办法。

一、选聘条件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进步,身体健康,关爱学生,为人师表、乐于奉献。能胜任本学科教学工作,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教育能力。

二、选聘办法

由个人报名,政教处、教务处、年级部联合提名,学校研究聘任。

三、岗位职责

1、注重学生思想品德和心理品质教育,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促进学生的思想品德和心理品质健康发展。

2、认真落实各项班级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班委会、团支部和学生会组织,形成全面覆盖的的管理网络,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行为习惯,最大限度地预防学生的违纪现象发生。

3、做好学生安全教育,落实有关安全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4、协助宿管办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的住宿制度,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住宿纪律,杜绝逃宿现象的发生。

5、积极联系家长,创造性地开展家校合作,帮助家长搞好家庭教育,形成家庭、学校共管的良好局面。

7、协调本班任课教师开展好学情研究和培优补差工作。

8、承担学校布置安排的临时工作,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四、工作要求

1、按照学校要求,及时进班开展班级的日常管理。

2、准时参加学校的相关会议。

3、组织召开每周主题班会课,认真填写班会记录。组织班级参加每周一次的升旗仪式。

4、按时上交学期初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5、配合学校认真组织本班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各类大型活动或集会。

6、班主任不得私自安插学生和私自将学生调班。

7、班主任必须认真考核学生品行情况,认真填写评语通知书,并组织本班学生开展期末评先工作。

8、班主任有事要请假,须按学校规定办理正常请假手续,批准后方可休假。原则上班主任任期以正常学年为标准,如无特殊原因中途一般不进行更换。

9、班级各项工作均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和要求完成。

10、班主任不能很好履行班主任职责,造成班级管理混乱,或因玩忽职守导致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则进行责任追究,并及时撤换。

五、考核与评先

学校政教处根据《平顶山市第三高中班级管理量化考核细则》、《市三高班级宿舍管理评价标准》、《市三高班级学生巩固率评价办法》、《市三高班级学习评价标准》、《市三高教室多媒体设备管理办法》、《市三高公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班级管理进行考核,学期末根据考核成绩、评出每学期的先进班集体,其班主任即为学期优秀班主任。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市三高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评先选方案》的规定评选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

六、津贴发放

1、基础津贴:现任班主任每月享受基础津贴350.00元和通讯费50.00元。

2、奖励津贴:根据《市三高班主任津贴发放办法》的规定,经学校考核后对现任班主按国家要求进行发放。

七、其他待遇

1、学校优先安排现任班主任外出参观学习或休假。

2、在年度考核、晋升职称及向上级推荐优秀教师人选时,同等条件下,现任班主任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优先推荐。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学校可根据上级政策许可的情况和学校发展变化随时进行调整。本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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