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高职称评审推荐实施方案
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职称评审推荐实施方案
(2016年7月8日第三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量化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真实客观地反映教师的师德素质和业务技能。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市三高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校领导;成立市三高职称评审推荐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三、推荐程序
1.资格申报
凡当年要求晋升高一级及转评同级的专业技术人员,首先要认真学习《河南省试点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在对照考量自己的基础上,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效证件和必需材料。
2.资格审查
由称评审推荐小组按照评审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进行考核。
3.公开展示
对申报人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三天,接受群众监督。
4.量化考核
该部分由个人资历、出勤率、工作量、教育教学业绩等组成,由主管部门根据各人实际情况提供资料,由推荐小组按标准进行打分。
5.公开述职
申报人向全校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陈述任现职以来思想情况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等情况。
6.民主评议
学校成立民主评议小组,成员由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组成,对当年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志按照德、能、勤、绩进行民主评议打分,当场唱票、监票、计分并公布。
7.综合排序
量化考核分数与民主评议分数相加即为本人年度职称晋升积分,按积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上级批准的名额按排序确定推荐人选。
8.公示
推荐结果予以公示一周。期间凡发现有重大问题即取消本次推荐资格,并依照排序更换推荐人选。
四、其它说明
1.量化考核资料截止时间为当年申报截止之日,民主评议公开时间为当年上级要求评审时间。
2.当年得到学校推荐而没有通过上级评审的,第二年不得参评。
3.量化考核内容及权重见附件一,民主评议表见附件二。
五、严肃纪律
在评审推荐过程中凡有违反原则、弄虚作假、行贿受贿、私自拉票等违规行为者,除取消本次推荐资格外,三年内不准参加校内推荐,对违规人员视情节予以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说明:
1.本方案的解释权属学校。
2.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3.三个有关表格附后。
附表一
市三高专业技术职称量化考评表
姓名 申报职称 专业
项目 |
考评内容 |
评分 |
资历 |
教龄1分/年,工龄0.5/年,两者不叠加计算。 |
|
工作量(20分) |
以6年或4年来每学年平均工作量测算,超或不满按比率折算。 |
|
出勤 (20分) |
事假每年度超出10天部分扣0.1分/天,病假每年度超出30天部分扣0.1分/天,迟到早退扣0.3分/次,旷课扣2分/节,扣完为止。 |
|
职务 (10分) |
班主任,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加1分/学年,最高加10分,教研组长0.4/年,备课组长0.2/年。 |
|
考核 |
以《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年度考核方案》综合考核结果为准,将同类人员总数均分为四等,从高到低分别加6、5、4、3分。 |
|
|
合计 |
|
说明:1.申报高级测算近6年、中级职称测算近4年,第1和第4条除外。
2.关于以上表中工作量部分中行政兼课人员工作量计算方法,照下表测算:
行政管理岗位 |
教学工作量系数 |
行政管理工作量系数 |
总工作系数 |
校级正职 |
实际课时数 本学科标准课时数 |
1.00 |
前两项之和 |
校级副职 |
0.9 |
||
中层正职 |
0.8 |
||
中层副职 |
0.7 |
||
一般管理人员 |
0.6 |
附表二
市三高专业技术职称民主评议表
姓名 申报职称 专业
评议项目 |
权重 |
评议内容 |
得分 |
德 |
25 |
服从大局,团结同志 |
|
能 |
25 |
业务精湛,效果显著 |
|
勤 |
25 |
遵章守纪,恪尽职守 |
|
绩 |
25 |
尽心尽力,质量优异 |
|
合计 |
|
|
|
注:1.每项打分最低不低于20分,各项打分栏及总分栏不能空缺。
2.每项独立打分,取全部参与打分人员的平均分计算。
附表三
1.讲授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或示范课、观摩课)
|
国家级 (分∕次) |
省级 (分∕次) |
市级 (分∕次) |
市直级 (分∕次) |
一等奖 |
6 |
5 |
4 |
3 |
二等奖 |
5 |
4 |
3 |
2 |
三等奖 |
4 |
3 |
2 |
1 |
若示范课、观摩课未定获奖等级均以同级别优质课的三等奖计分
2.撰写教科研论文(或著作、教材)类
类别 |
CN核心期刊 |
CN期刊论文 |
教育教学著作 (4万字以上) |
省定地方教材 (2万字以上) |
分值 |
8分∕篇 |
4分∕篇 |
4分∕部 |
4分∕本 |
3.荣获文明班集体(或优秀班主任)
|
国家级 (分∕次) |
省级 (分∕次) |
市级 (分∕次) |
市直级 (分∕次) |
校级 (分∕次) |
文明班集体 |
5 |
4 |
3 |
2 |
1 |
优秀班主任 |
5 |
4 |
3 |
2 |
1 |
4.在教师节期间受表彰或在教育教学工作方面受到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
国家级 (分∕次) |
省级 (分∕次) |
市级 (分∕次) |
校级 (分∕次) |
优秀教师 |
5 |
4 |
3 |
2 |
先进教育工作者 |
5 |
4 |
3 |
2 |
其它荣誉 |
5 |
4 |
|
|
5.获得优秀辅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本学科竞赛获奖称号)
|
国家级 (分∕次) |
省级 (分∕次) |
市级 (分∕次) |
市直级 (分∕次) |
一等奖 |
5 |
4 |
3 |
2 |
二等奖 |
4 |
3 |
2 |
1 |
三等奖 |
3 |
2 |
1 |
|
6.培养、指导青年教师
|
国家级 (分∕人) |
省级 (分∕人) |
市级 (分∕人) |
被指导教师获奖 |
4 |
3 |
2 |
附表三使用说明:
1.若有两名以上参评人使用附件一、二测评得分相同时,则使用附件三进行量化计算,积分从高到低排序,高分为先。
2.附件三中所列六项内容是以《河南省试点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实行)》中业绩能力条件为依据。
3.附件三中所列六项内容应为参评人在任现职以来获奖业绩。
4.附件三中所列六项内容均可累计积分。
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
2016年7月8日